1.1工程概况
1.1.1黄河公司本次网围栏维修光伏电站分别为:
1.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的塔拉滩,场址距共和县45公里,G214国道位于场址南侧,地面海拔3100m左右。
2.风电场分别为:茶卡风电场、那仁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西州茶卡镇境内,距离西宁约300km;切吉西风电场、茶卡盐湖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境内,距离西宁约260km;莫合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境内,距离西宁约260km;
3.大格勒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东出口大格勒乡,场址距离格尔木市约45公里;呼云风电场、艾枫风电场、枫伊风电场、祖安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距离都兰县直线距离约200km。
各电站多处网围栏因材质及环境因素导致表面油漆脱落、网格破损、锈蚀严重、地桩与围栏竖杆连接处折断,造成网围栏破损,无法起到隔离防护作用,因此需对锈蚀、损坏的网围栏及地桩进行拆除,并更换新围栏和螺旋桩。
本项目为区域网围栏更换安装项目,采用成品金属网围栏将光伏阵列区、箱变及终端杆进行隔离,金属网(镀锌钢)围栏基础采用钢管螺旋桩,在主要进出平台道路处设置与路同宽的成品金属网(镀锌钢)围栏大门,将各光伏发电用地范围形成封闭管理。
1.1.2新能源电站名称、合同业主单位、实施地点及合同编号(签订合同时提供)如下:
序号 |
新能源电站名称 |
合同业主单位 |
实施地点 |
合同编号 |
1 |
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 |
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塔拉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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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 |
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塔拉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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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珠玉光伏电站 |
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塔拉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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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茶卡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茶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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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那仁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新能源分公司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茶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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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切吉西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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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茶卡盐湖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风力发电分公司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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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莫合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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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格勒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分公司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大格勒乡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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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呼云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分公司 |
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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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艾枫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分公司 |
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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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枫伊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分公司 |
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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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祖安风电场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分公司 |
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地区 |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黄河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网围栏维修,含旧围栏拆除、新围栏采购及安装;
2.茶卡风电场、切吉西风电场、茶卡盐湖风电场、那仁风电场、莫合风电场网围栏维修,含旧围栏拆除、新围栏采购及安装;
3.大格勒风电场、呼云风电场、艾枫风电场、枫伊风电场、祖安风电场箱变网围栏维修,含旧围栏拆除、新围栏采购及安装、围墙青砖采购及砌筑。
1.2.2主要工作内容
对黄河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茶卡风电场、切吉西风电场、茶卡盐湖风电场、那仁风电场、莫合风电场、大格勒风电场、呼云风电场、艾枫风电场、枫伊风电场、祖安风电场各子阵区域破损网围栏进行维修,共计27889.5米网围栏进行维修,140米青砖墙砌筑。
1.2.3工期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所有电站设备供货,安装及拆除工作以甲方通知为准开工,各电站施工同时开展,所有电站损坏围栏拆除与电站新围栏加装同步施工,单个电站拆除与安装工期控制在30日内,所有电站总安装工期控制在90日,总安装工期不含网围栏供货时间。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之一的企业: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为投标人在册人员。
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须为投标人在册人员。
3、本项目拟任的管理人员年龄男性不得超过55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因本项目施工涉及重体力劳动,要求作业人员年龄男性不得超过5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45周岁。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200万元及以上围栏安装工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显示承包范围及合同金额)。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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