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政招标咨询 受业主的委托,对业主采购九江市 大院配电扩容改造工程(招标编号:JXGZ2023-YZ-00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采购九江市 大院配电扩容改造工程 |
1项 |
81.07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二、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
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应为承装(修、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承诺负责承担供电部门所有用电送电的有关手续、全部工程合格并书面接收、所有相关的各类检测、检验、审核、评定、试验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承诺工程项目实施一次性通过验收。(投标人承诺函加盖公章)。
5、经营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3年(2020年—2023年)未出现严重亏损状态;(投标人承诺函加盖公章)。
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评审依据: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江西省内单位无需提供)。
7、限制投标情形:(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被列入业主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近三年被招标人纳入不诚信或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三、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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