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烟囱工程招标公告
ZJTY-2023-06-25-008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烟囱工程,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烟囱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烟囱基础,钢筋砼外筒,烟囱内脱硫CEMS小室,钢内筒制安及保温防腐,钢平台及扶梯制安,防雷接地,烟囱附属设施等,主要包括:
(1)烟囱基础;烟囱外筒;烟囱内脱硫CEMS小室;烟囱防雷接地装置及地下接地网;附属设施(含烟囱外立面去工业化、烟囱照明、航空警示灯、景观照明、通风百叶、烟囱内地坪、升降机基础、地下设施、雨排水、散水、爬梯等)的施工。
(2)钛钢复合板内筒制安(钛钢甲供)、不锈钢筒首制安、钢内筒保温采购制作安装、钢内筒防腐(包括钢内筒外壁、附件、导流板底表面及导流板下普通钢内筒内壁等)、止晃装置、钢内筒接地等;
(3)钢平台及扶梯采购制作安装、筒顶平台施工、升降机井钢结构制作安装、烟囱冷凝水管道安装。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的任命书,上述人员若有兼职,须提供企业任命书。
3.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1座175米及以上钢筋混凝土烟囱外筒和1座180米及以上钛钢复合板烟囱内筒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具体要求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载规模为准,如竣(交) 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高度等具体描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9.拟派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拟派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