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一)(又名:和平县2022-2023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包(一))的澄清公告(第1号)
各潜在投标
由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 委托广东宏茂建设管理 代理招标的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一)(又名:和平县2022-2023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包(一))的招标公告于2023年6月14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
问题一: 在招标文件144页中,表(七)-2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中内容“本人 (亲笔签字)知晓自己为本项目的 (填写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此表为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对于括号内容(填写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与拟在本标段工程人员任职不一致,根据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3年印发版)表(七)-2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中无需管理人员签字。 回复: 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不做修改,各潜在投标人,所拟委任相应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需签字,并按附录6“资格审核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相应人员任职填写即可。 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