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千慧智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BSGZB-2023-0626-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千慧智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已由淇滨发改【2022】84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55687m2,其中市政设施用地面积18067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7620平方米(约合56.43亩),总建筑面积66995.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3535.03平方米,包括研发车间36477.56平方米,科研办公面积16940.14平方米,地库出地面117.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460.2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76个(地上23个,地下35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072个(地上1072个)。本项目建设内容如下:在D区建设1#楼、7#楼2栋9/5层科研办公楼,2#楼、3#楼、5#楼、6#楼4栋5层研发车间,还包括地下车库以及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消防、供电、东大门等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基础配套设施。
2.2 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注: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诺时间为“2022年1月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其他要求:必须出具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近期在本单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和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