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临泽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2023GYLZNCGLTD-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临泽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邮行审投资发【2023】63号高邮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邮市临泽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临泽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加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主要在符合道路红线规划范围内对4条道路进行改造,路线全长约7.473公里,路基宽7.5米,路面宽6米,其中:(1)侯王路:路线呈南北走向道路北起西凤路,向南延伸,终点至西河路,路线总体呈直线全长约3.422公里;(2)丁旺路:路线呈东西走向,道路东起丁旺庄生产桥,西至朱堆路,全长约1.327公里;(3)未部路:路线呈东西走向,道路东起合心村村委会,西至G344,路线全长约2.02公里;(4)胡荡路:路线呈东西走向,道路东起湖荡村西对新楼路,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路线全长约0.702公里。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改造,设计速度20km/h,水泥碎路面。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安设施等。
招标范围为:在提供的红线图、设计任务书等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交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
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主要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
等全部工作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安设施工程等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
修复等;
2.3合同估算价:1225.42万元;(其中设计费17.20万元,暂列金额57.3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2月13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5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业绩和财务要求为: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b.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在本工程中承担相同类型工作的(施工或设计),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资格等级较低单位的资质等级不能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报名以后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允许再进行更换,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业绩:①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项980万元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设计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联合体成员中有一方具备即可)。②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980万元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联合体成员中有一方具备即可)。
(3)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资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2人员要求:
3.2.1、设计 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980万元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 3.2.2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980万元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施工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 3.2.3、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 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3.2.4、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上述人员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为准)。 3.2.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建项目,或有在建项目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在建项目撤离,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业主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 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 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注意以下事项: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牵头人须按上述程序在本公告下报名(无需缴纳费用),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4)联合体各方的财务及信誉均需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5)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3.1)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8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 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9承包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具体措施包括:依法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配备劳资专管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按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的规定。若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或者围堵招标人现象发生,视为无条件放弃中标。 3.10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