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36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一期160万吨/年)备煤系统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10567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煤焦化 36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是贯彻落实推动煤炭高端化、多元化、绿色化发展理念,是承载煤焦化 布局优化和结构升级的重点项目,也是煤焦化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该项目将采用国际一流炼焦工艺技术,建设炭化室高度6.78米捣固焦炉,拟将项目建设成为现场无人操作,全部采用DCS系统远程控制,实现焦化产业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打造世界一流焦化企业的目标。
2.1.2招标范围:本标段为备煤系统PC工程标段,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现有焦化厂一期(100万t/a)备煤系统利旧改造及新建一期备煤系统;包括备煤系统区域内的变配电所、区域内的生产辅助设施(包括通风、除尘、采暖、空调、热力设施、给排水、仪表、电气、控制系统、管线及其支架等)、区域内的公厕、区域内的地面硬化等所有设施。
2.1.3工期:423个日历天,预计工期 2023年7月30日-2024年 9月24日。
2.1.4建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2项焦炭产能100万吨/年及以上焦化项目的煤处理装置或焦处理装置业绩合同(施工或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且均已中交(交工)或投运1年及以上(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焦炭产能,需在用户证明材料中体现相关内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中交(交工)或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焦化行业煤处理装置或焦处理装置项目副经理及以上岗位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期(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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