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工程监理由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以承审批核字【2023】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投河北热力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390MW混水中继泵站一座,混水中继泵站占地1264.6m²,建筑面积1462m²;新建供水DN800,回水DN1000供热主管网约12.5km(管沟长度);新建主城区及西区新增30座热力站及其配套的一次网分支;新建智慧供热平台;对原有老旧一次管网改造1.38km;既有40座热力站维修改造。
2.2建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工艺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包括设备制作质量检查)的全过程监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完毕止。但在工程设计、图纸审核阶段必须提前介入并进行监理。
2.6质量目标: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业绩:
(1)2020年1月1 日至今至少具有3项集中供热管网工程监理业绩(业绩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网上中标公示页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020年1月1 日至今至少有管径≥DN1000的管沟长度累计不少于5km集中供热管网工程监理业绩(业绩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网上中标公示页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拟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应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且2020 年1月1 日至今担任过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总监理业绩(最大管径≥DN1000,业绩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拟配备的监理人员须符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冀建市〔2011〕552号通知文件中的标准要求;拟配备的其他专业监理人员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员证书,须包含市政、土建、机电安装、安全、造价专业(专业以职称证或注册证为准),并提供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投标人(含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投标人(含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河北建投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年 7 月 4 日09时00分至2023年 7 月 24 日08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建投热力综合管理部:0311-89889384,jtrl@hecic.com.cn;投资计划部:0311-89889393,jtrl_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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