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坡顶南街棚改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坡顶南街棚改项目已由赞皇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万坡顶南街棚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赞行审复【202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赞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赞皇县皇诚建设工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万坡顶南街棚改项目设计;
2.1.2招标项目编号:HBBE【2023】111-ZB-01;
2.1.3建设
2.2招标范围:①根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②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和项目报批报建、后续招标项目的技术文件编制、设计相关的论证、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控制、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地址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用中国”( )、“ ”( ))。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1.4 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③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④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⑤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 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⑥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 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 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5日00:00至2023年07月11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 平台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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