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胜利油田36大类海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框架协议公开招标23903105(WZ20230725-3605-9059-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上平台用火灾报警装置、部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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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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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火灾报警设备部件 | 1.00 | 件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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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火灾报警触发器件 | 1.00 | 件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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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火灾警报装置 | 1.00 | 件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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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火灾报警装置 | 1.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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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积极配合工业互联网标识应用和数字化交付,并满足技术规格书所有技术要求。 3.1.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供货时提供所投产品配套的防爆电气组件(仪表、接线箱、防爆挠性管等)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3836),且证书有效、防爆等级不低于技术规格书要求),若为外委提供制造厂家证书。承诺交货时提供相关产品的防爆证书。 3.1.9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套船用火灾报警系统或主要部件的海上平台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采购订单)扫描件和对应发票(须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环节进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限定为开标日前1095天至开标日60天之间,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10 投标人对国家要求强制认证的火灾报警产品涉及的总线型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声光警报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产品须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认证的CCC证书,声光警报器、光警报器及防爆产品应提供强制性产品CCC认证。 3.1.11 投标人需提供“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船级社型式认可证书,证书合格有效。承诺交货时所有产品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船用产品批次检验证书。 3.1.1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为货物提供适合运输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装、运输支撑件及保险保障等,以确保其安全稳妥到达交货地点。在公路运输时,需将货物的物流信息及保险保障凭证同步达到易派客 ,以确保货物可在线查询跟踪。 3.1.1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1.1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10 日内开具发票,到甲方办理结算挂账手续。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 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1.1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2〕48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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