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 1.2 项目业主:南雄市卫生健康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社〔2021〕4号、雄发改投审〔2023〕71号 1.5 项目代码:2102-440282-04-01-926526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除争取省、市财政补助外,其余自筹解决,100% 1.7 1.8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1)百顺镇卫生院修缮项目:改造面积1981平方米,对业务综合楼、公卫医技楼、门诊楼等进行修缮。 (2)帽子峰镇卫生院修缮项目:改造面积2174平方米,对业务综合楼、住院楼、门诊楼及DR室进行修缮。 (3)主田镇卫生院修缮项目:修缮面积800平方米,对业务楼前后空地搭建棚子,综合楼修缮、线路改造、更换门窗等。 (4)江头镇卫生院修缮项目:改造面积1409.48平方米,对业务楼修缮及线路改造DR机房、标准化药房、综合楼等整体进行修缮;预防接种楼上搭建5间板房用于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用房和医疗业务用房等。 (5)澜河镇卫生院白云分院修缮项目:修缮面积270平方米,对整栋业务综合楼进行修缮,在一楼空地搭建钢架板房及附属工程。 2.1.3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1611.1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406.41万元。 2.1.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壹仟贰佰叁拾捌万肆仟叁佰捌拾陆元柒角壹分(小写:¥12384386.71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等施工。 2.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工期和质量 2.3.1工期:本招标项目施工招标工期为133个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 3.投标人资格及条件要求 3.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国家建设部及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等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 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 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 平台(广东省·韶关市)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 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 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