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子信息产业园(四期)项目 已由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以亭行审备〔2023〕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辰瀛环保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辰瀛环保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62706.67平方米合94.06亩,容积率暂定1.6,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2.3质量标准及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中规定的要求,并确保最终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 2.4设计周期 本次设计周期共60日,服务共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完成方案深化和初步设计(含绿色建筑前期咨询服务等); 第三阶段:初步设计确定后2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含专业工程设计)。 2.5招标内容:本次设计招标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为完成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包含方案调整(如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配合工作,并完成施工图审核合格的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①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电子信息产业园(四期)项目方案设计; ②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电子信息产业园(四期)项目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 ③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电子信息产业园(四期)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室外总图、桩基、基坑围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建筑外立面装饰(幕墙如有)、公共部位装饰、钢结构/网架(如有)、地下人防及标识标牌、地下、地上交通设施、导视系统等设计;景观绿化、海绵城市(若有)、道路、综合管网、工程室内外电(生产用电除外,但需预留相应空间)、二次供水、雨污水、弱电(通信、智能安防、消防)、路灯照明、公厕、垃圾收集等所有公建配套设计(包括所有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智能化设计);配合业主进行专项报审(报建、图审、消防、抗震、供电等)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驻场服务、竣工验收等从项目开工建设到项目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涉及的所有设计、咨询等全部服务内容。 若中标设计单位不具备相关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由中标单位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另行专项设计,中标单位与另行委托的专项设计单位订立的合同协议前,必须将委托的专项设计单位的基本资料(设计资质、人员、业绩等)上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行设计工作。 施工图设计图纸须符合国家、省及市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范要求,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中规定的要求,最终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④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 ⑤其他详见设计任务书。 2.6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注:中标设计单位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本工程设计若有分包,中标设计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或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但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设计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厂房建设工程设计业绩,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2条款。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亭湖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 3.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 3.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为鼓励投标人认真进行方案设计,招标人对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候选人支付设计补偿费。具体方案补偿标准为:招标人对除中标人外,在评标环节设计方案得分排名第1名补偿 3 万元、第2名补偿 2 万元。招标人对所有的设计方案享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并有权使用其设计成果。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