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第三民族高级中学校园附属设施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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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州第三民族高级中学校园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南发改投资【2023】16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该项目共1 个标段,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地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资格预审地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地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 进行诚信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青海省 平台—办事指南》 。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自2023年07月13日00:00至2023年07月17日24:00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5.3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为:2023年07月26日10时00分。
6.2由招标人 在海南州 服务 .开标室二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不见面线上评审”。潜在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由招标人 一次解密导入评审系统,无需潜在投标申请人线上解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线上评审”依法组织资格预审活动。潜在申请人不到各级交易场所,招标人 在该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将潜在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及解密情况一并公示。
6.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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