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张渚镇曹家山小洋山宕口(YL31)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 7.0系统)
标段编号:YXZG202306007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太湖流域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宜兴市张渚镇)已由宜兴市办公室以宜政办发[2023]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阳羡旅游建设管理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宜兴市张渚镇曹家山小洋山宕口(YL31)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地质环境修复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 (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竣工验收证明或终验专家验收意见,但均须加盖国土资源或自然资源部门公章),③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可在政府 网站或国家法定网站查询)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同备案手续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归集系统”中的合同登记信息(可以提供网上合同备案系统或合同归集系统的截图),前述材料请投标企业从诚信库获取并编入投标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3.2.1拟派 3.2.2拟派 3.2.3拟派 3.2.4 3.3投标人及拟派 3.3.1自2021年8月2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3.3.2自2022年8月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3.3.3自2023年5月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自2018年8月2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宜矿修复办发[2023]2号文中2023年拟治理废弃矿山宕口的1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已被推荐为其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参与后续标段数据的合成,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