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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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00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31,507,58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峨眉智慧农业产业集群(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澄清回复(01) 各潜在投标 现对投标人网上提问作出以下澄清: 1.提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该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柒佰万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议取消/修改违规不合理条款。 回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 号 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做好招投标领域相关工作服务保障稳增长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2〕312号“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设定是符合现行法规要求,不存在违规设定不合理条款。 2.提问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除投标总价扉页和联合体协议书外,均应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印章,投标总价扉页和联合体协议书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请问设计单位做为联合体成员所提供的相应证照、人员信息、设计方案等内容是否需要加盖联合体成员电子印章。 回复:设计单位做为联合体成员所提供的相应证照、人员信息、设计方案等内容需要加盖联合体成员的电子印章。 3.提问3:根据工程招投标领域最高上位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本项目设定投标保证金为700万元是否为笔误。 回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 号 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做好招投标领域相关工作服务保障稳增长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2〕312号“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设定是符合现行法规要求。 4.提问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采用两种方式缴纳:1.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在《峨眉山市 服务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在线支付;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峨眉山市 服务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申办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经招标文件所述路径办理电子保函时,系统提示无匹配金融机构,与平台系统管理人员联系后得知,平台不支持700万元这么大额度的保函办理,请问该如何办理。 回复: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最终以补遗中的金额为准。 5.提问5:根据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价格清单(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提交价格清单。”)但招标文件并未提供清单格式。请明确本项目做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否需要填报价格清单,如需要,请提供价格清单格式。 回复:本项目在系统已上传了概算清单,投标人以补遗上传的概算清单格式来填报价格清单。 2023年7月17日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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