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 受中国邮政集团 武汉邮区中心的委托,对其“中国邮政集团 武汉邮区中心2023年度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HRJ-CG-2023-037
2、项目
3、采购预算:141.33万元/年(含税价格)
4、采购内容:2023年度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物业服务,包含安保岗和保洁岗
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分项单价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限价如下:保洁大院面积单价不得超过0.75/㎡/月;保洁场内面积单价不得超过1.89 元/㎡/月,安保岗单价不得超过17元/小时/岗,消防监控岗单价不得超过23元/人/月,总价不得超过141.33万元/年。
7、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有效期2年,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第一年结束前,采购人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如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在第一年服务到期时提前终止合同。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个从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全国范围内类似物业服务(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安保、保洁服务)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审定单等结算单据)。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d.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e.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f.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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