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CZ-20121225-230643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 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2〕32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2个包,分别为标包2:三维测量仪;标包4:数码印刷机。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下列标包中的2个标包投标,允许多投多中。投标人须负责完成所投标包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卸货、保管、就位、接线、上电、调试、软件安装和试运行,并最终通过检测、验收,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系统的培训交接,提交详细的过程文档及与技术规格一致的图表、资料,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标包2:购置三维测量仪,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税)为80万元/台,每年预计采购数量1台; 标包4:购置数码印刷机,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税)为540万元/台,每年预计采购数量1台。 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包。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该期限内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下达订单,中标人不得拒绝。 1.4质保期要求:三维测量仪不少于1年,数码印刷机不少于2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免费维保。 1.5货物交货期限:招标人下单后90日内必须到货。 1.6交货 1.7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必须为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并完全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参数、质量等要求。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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