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急救医疗中心暨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资格后审)(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急救医疗中心暨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已由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徐发改审发[2017]18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急救医疗中心暨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主要包含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网络安全、机房工程、电梯五方对讲系统、综合管路、视频监控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停车管理系统、会务管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及引导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访客管理系统、指挥中心系统(硬件)、智能照明系统、能耗计量系统等及配套设施等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单要求,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