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广山路1号院内综合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重发公告)
1.徐州地铁基础设施工程 建设的徐州市公-安局广山路1号院内综合工程,已经徐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审批复〔2022〕8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公-安局自筹,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 监理 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徐州淮信咨询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
3.2 工程规模:对广山路1号院内进行综合,包括院内道路、管网、围墙、绿化、景观改造及给排水、消防、电气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安工程费约2600万元;监理费约34.25万元。
3.3 招标范围:徐州市公-安局广山路1号院内综合工程项目建设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4 要求工期:200日历天,符合工程总承包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 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国监证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5.2.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投标申请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5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原在监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二个在监项目上从业,省外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 https:// /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 5.4.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 银行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