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横屿单元E-13-1地块新能源厂房工程(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瓯海区横屿单元E-13-1地块新能源厂房工程(1标段)已由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7-330304-04-01-9985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智车未来商业运营管理 ,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区住建局已备案,备案号2023- 078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000万元,工程概算4500万元,建设规模:I标段工程总建筑面积18517.9平方米,其中:1#办公楼建筑面积4675.4平方米,2#车间建筑面积9606.7平方米,3#车间建筑面积4235.8平方米,地上最高3层;建设
2.2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安装、钢结构、附属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42935856元 。
2.3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2#车间和3#车间需在开工后135日历天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①、②资质或①、②组成联合体: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个,并应以建筑工程专业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必须由牵头人配备 3.4无其他要求。 (二)拟派 3.5拟派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更换手续以施工许可证或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变更信息为准)办理完成后)担任 3.6无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派 3.8无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具体定标办法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