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衡水滨湖新区教育创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滨湖新区教育创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衡水滨湖新区行政审批局以 衡水滨湖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衡水滨湖新区教育创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滨审投资审字【2023】0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滨湖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和统筹区本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 2.4资金来源:政府债券和统筹区本级资金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九州大道(滨河路-碧荷路)、鹏程路(东湖大道-九州大道)罩面工程;二标段:观景街(原内环路)(九州大道-鹏程路) 、春明路(鹏飞路-内环路)、鹏程路(东湖大道-九州大道)新建工程。 2.6监理周期:本工程施工及保修的整个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完毕止。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交工、竣工、验收、结算及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8建设内容:在衡水滨湖新区内环路和春明路铺设雨水管道,采用管径DN300、DN500、DN600、DN1000、DN1200、DN1500的PE波纹管,总长 5217.271米,建设雨水口 203座,雨水检查井143座;铺设污水管道采用管径DN300、DN400、DN500、DN600、DN800的PE波纹管,总长 3747.49 米,污水检查井 107 座;道路维修面积276685.5平方米。 2.9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现行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监理人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本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含总监理工程师)提供近2023年1月1日以来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3.3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投标人应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Index》进行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