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城市停车场项目—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立体停车场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丰润区城市停车场项目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以丰审批字[2023]94号(项目代码2202-130208-89-01-314961)文对初步设计进行批复,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市丰润区城市停车场项目—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立体停车场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建设地上机械立体停车场(高约19.83米),占地面积约420.29㎡,总建筑面积约420.29㎡,停车泊位112个,包含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立体车库项目(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停车设备、电气工程)、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智能车库电力提升工程(安装工程、建筑工程、拆除工程)。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7招标范围:唐山市丰润区城市停车场项目—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立体停车场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初步设计所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技术把关、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
(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工程建安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 组织项目实施,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未尽事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是指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的建筑工程类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以牵头人名义,所承揽的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设计、施工))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所承揽的合同内容须包含设计工作)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所承揽的合同内容须包含施工工作)或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联合体协议书内须明确说明各成员负责的工作内容;联合体协议书内须明确说明各成员负责的工作内容。
3.5主要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证企相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②施工负责
③设计负责
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两个人或三个人。
3.6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严重违法名单中;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均需查询,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7 月 25 日9:00至2023年 7月 31日17:00止。
4.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23年 8 月 4日17:30前提出,发送至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期视为无异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8 月 15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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