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采购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3-230183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为中山市南外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使用项目”)采购砂石料、片石,采购砂石料、片石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中山市南外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位于中山市,东起火炬西互通,西至国道G105 接横四线,途经火炬开发区、东区、南区、沙溪镇,沿线分别于淘金街、景观路、长江路、长逸路、起湾道、城桂路、坦洲快线、翰林路、东苑南路、新安路、槎桥路、南沙路、永安一路、银通街、城南路、翠景道、秀山路及G105相交。南外环全长约14.401km,是横贯城市东西向的快速干道。
2、竞标范围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中山市南外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砂石料、片石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石粉 |
| 吨 | 30000 | 干净无杂质 |
2 | 级配碎石 |
| 吨 | 40000 | 干净无杂质 |
3 | 碎石 | 1-3 | 吨 | 40000 | 干净无杂质 |
4 | 片石 |
| 立方米 | 30000 | 干净无杂质 |
5 | 砖渣 |
| 立方米 | 20000 | 不得含有草根、垃圾等杂物,含泥量应不大于 5% |
| 合计 |
| 160000 |
4、交货时间
2023年8月-本项目相关工程完工,以使用项目的实际订单为准。
5、交货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南外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火炬开发区-105国道之间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一、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检测,石粉、级配碎石、碎石、片石原材料应为花岗岩,禁止掺杂再生料(原材料材质要求及其他标准需要符合GB/T 18601-2009)。
二、货物应保证干净无杂质,不掺杂其他建筑垃圾等废料。
三、其他未尽事宜见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当规程、规范、标准发生更新时,以最新版的要求为准。
7、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先货后款。以买方实际收到现场数量结算,每月月底为结算日期。其数量经买卖双方核实无误签字后且提供国家规定的正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交买方财务挂账,买方凭单据于次月25日前支付上月累计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相应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后6个月无息退还。
8、其他
本次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竞标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竞标响应人自2020年至今新签的砂石料、片石类似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均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和部分发票扫描件)。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响应。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响应,但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