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芳、九峰车辆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第一标段)
核心提示:报建编号: 4201D620230721113P 报建名称: 流芳、九峰车辆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登记编号: 202307241713271568招标项目
报建编号: 4201D620230721113P | 报建名称: | 流芳、九峰车辆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307241713271568 |
招标项目名称: | 流芳、九峰车辆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光谷交通建设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周小华 |
招标代理机构: | 健坤康乾工程咨询 |
招标人 |
工程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897.61 | 立项批准文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4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及相关规范。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事故。 文明施工目标: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评审制)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3-07-27 18:00 ~ 2023-08-01 18:00 |
投资总额(万元): | 897.61 | 购领招标文件 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类似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②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申请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工程投资额不低于890万元的光伏发电工程,下同)。3、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②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发输电)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③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工程投资额不低于890万元的光伏发电工程,下同)。4、拟派施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