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4701-LBZHNY-FY[2023]第5号(总5号)
委托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灵壁县轴承产业园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灵壁县轴承产业园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灵壁县经济开发区,对轴承产业园二期、三期、四期进行开发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屋顶光伏发电、光伏车棚、充电桩、用户侧储能。
本工程建设规模:光伏发电容量21.48795MW,光伏车棚1座(发电容量99KW);光伏车棚储能100kW/200kWh;120kW双枪快充桩3台;用户侧储能100kW/200kWh。采用分块发电、分散就近并网的形式。
工程
工程性质:综合智慧零碳电厂
委托
投资方:灵璧黄河上游水电综合智慧能源
建设年限:2023年8月~2023年11月。
1.2招标范围
1.2.1主要招标项目包括下列工程(但不限于)
灵壁县轴承产业园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监理范围主要包括:
(1)阶段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2)工作范围: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工程范围:
1)本项目土建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混凝土屋面光伏支架及基础、压型钢板屋面光伏支架、光伏车棚、储能基础、充电桩基础、箱变基础、电缆沟等。
2)本项目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光伏组件的安装、光伏逆变器安装调试、箱式变压器安装调试、计算机网络监控系统(NCS)、微机保护自动化装置和就地检测仪表等设备的安装调试、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保护、测量、远动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检测试验、计量系统安装调试、整体试运行等。
以及试运行所必需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安装;全厂交直流电缆敷设、电缆架及预埋件、埋管安装以及防火封堵等;与上述设备有关的部分装置性材料、设备、器具及安装消耗材料的采购;上述设备在施工场区内的二次运输、装卸、保管直至设备最终交接验收为止整个过程的全部工作;参加机电设备开箱检查及负责对相关设备的开箱检验测试;参加土建施工与机电安装相关的埋设管件及基础等的交接验收工作。
1.2.2施工工期
工程计划于2023年8月31日开工,2023年12月31日完工。若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时,总工期不变。
监理服务期限: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尾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具体服务开始时间由项目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灵璧黄河上游水电智慧能源 利用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监理人员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所有监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拟投入本项目实施的建设监理机构应设置合理、人员足够、经验丰富。
1.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在国内独立承担过累计20MW及以上屋顶分布式光伏或200MW集中式光伏项目施工监理业务(附合同复印件,内容含场站发电容量)。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8日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8月2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