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汽车循环综合利用基地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210818000100100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汽车循环综合利用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海行审备[2023]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绿色东海投资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汽车循环综合利用基地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9279平方米(163.92亩),总建筑面积140520平方米,总投资约8亿元。
2.2建设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07月01日-2023年08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5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2.6招标范围:东海县汽车循环综合利用基地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电梯20台(其中货梯18台,客梯2台),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电梯按钮开槽及修复、井道照明设施系统、梯控智能接入口模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2)、(3)三项中的任意一项: (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其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有效期内);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其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有效期内)。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 (3)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 号执行。投标人及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