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ine;="" 10.5pt;="" roman",serif;="" new="" times="">灌南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车棚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经[2022]1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车棚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灌南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车棚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拟派 3.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 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8 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9 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