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警局赣榆工作站营房建设项目综合楼、执法场所内装修
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12205110003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海警局赣榆工作站营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赣行审投[2022]27 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江苏海警局、连云港市赣榆城市建设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海警局赣榆工作站营房建设项目综合楼、执法场所内装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
2.1.2 工程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74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24.16平方米,包括综合楼、办案用房、卫兵室、车库及消防泵房。配套建设国旗台、篮球场、沙地训练场、塑胶跑道等。
2.1.3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757164.68元。
2.1.4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 招标范围:连云港海警局赣榆工作站营房建设项目综合楼、执法场所内装修施工,包括综合楼、执法场所、车库等安装、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 (1)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连建管函【2021】20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 (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 6 号、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 (5)投标单位拟报 (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