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污水管网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园区提档升级及环境综合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已由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东开委复[202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发区污水管网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 2.4、最高限价:25万元,污水管网设计长度10km,每公里2.5万元(含设计、勘察、测量),超过此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勘测设计报告,15日内提交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市政专业施工图预算(符合本地区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等资料及必要的技术规范等全部资料文件。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阶段技术要求,并提供后续相关技术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结束。 2.6、招标范围:开发区污水管网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满足招标人设计要求提供测绘成果)、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以及设计文件咨询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2.7、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在有效期内) 3.5、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 (2)投标单位拟报 (3)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不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