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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郁洲分校异地新建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日期:2023-08-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第一章 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郁洲分校异地新建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郁洲分校异地新建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郁洲分校异地新建工程(校安)(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行审投[2022]55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郁洲分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郁洲分校异地新建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1340.79 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0336平方米(45.5亩),地块内有需保护利用的历史传统建筑,该建筑占地约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5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0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5757平方米,地下人防面积2293平方米,建设主要内容为教学楼及配套用房、地下人防、室外运动场地、室外管网、景观绿化、广场及停车坪等附属工程和历史传统建筑维护。项目建成后可容纳5轨30班,学生数为1350人

2.1.3最高投标限价4052778.1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21日(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19日

2.1.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线、网络系统、监控系统、网络广播系统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苏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6】 2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围标、串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认定依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令第120号)及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建规字【2014】2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4.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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