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院大陆架公司低油水比油基钻井液主/辅乳化剂化学原料油酸采购(WZ20230831-0803-10674-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低油水比油基钻井液主/辅乳化剂化学原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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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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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酸 | 450.00 | 吨 | 包1-低油水比油基钻井液主/辅乳化剂化学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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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单位必须是生产厂商,年生产加工能力不少于8000吨,并具有相关生产、运输、储存等资格和能力,应提供设备照片、厂房设备等证明材料。 3.1.7 投标书须对所提供产品的主要功能、技术指标进行详细说明。 3.1.8 所提供产品技术资料真实,产品实物的技术指标必须与投标书保持一致。 3.1.9 投标单位必须保证产品符合技术要求,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除赔偿甲方直接损失外,还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3.1.10 投标单位必须承诺接到发货通知后,72h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山东省德州天衢新区德州大陆架助剂厂)。 3.1.11 招标单位的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承兑,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相关票据后180个工作日内付全款,投标单位需提供同意该付款方式的承诺书。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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