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林芝波密县职工周转房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656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林芝波密县职工周转房重建工程已由业主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藏邮分〔2023〕14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业主,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需对林芝波密县职工周转房进行重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3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相对应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建设
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2.7 计划工期:该项目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不含冬季施工),工期以发包人(建设单位)批准的开停工报告计算工期。
2.8 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达到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 最高投标总价限价(控制价)(含税):4206613.73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备一项独立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含贰 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3.3资格条件:该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0年至2022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且财务状况良好。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完成的同类工程的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信用中国、 、裁判文书、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征信平台无可能体现履约能力等问题影响项目执行的诉讼,被执行及其他不良信息记录;近三年承接过的项目无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及欠薪信访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7其他要求
3.7.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专业工程分包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4投标人未被中国邮政企业列入采购投标人黑名单管理准入限制范围。
3.8其他人员要求:
3.8.1技术负责
3.8.2五大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员、质检员,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的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间不得兼任)
3.9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关注项目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8月10日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16日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 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 网登录,网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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