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南郊德政炬光园工业区块15-1号及19-2号地块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城区南郊德政炬光园工业区块15-1号及19-2号地块建设工程已由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项目代码2307-330302-04-01-76713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鹿城区工业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鹿城区南郊德政炬光园工业区块15-1号及19-2号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8628.35 平方米(最终以地籍图为准),总建筑面积约330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27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764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20000万元。
2.2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施工图审查合格为止。
2.3招标范围: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名,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
3.3拟派 3.4其他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带网址的网页截图。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