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1201G230813001
1、招标条件
津河镇冷藏保鲜库建设项目施工已由绥化市北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津河镇冷藏保鲜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2023】75号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93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830万元、乡镇自筹资金100万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化市北林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2投标人拟派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并填报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人近3年(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