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3年通信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受业主(招标人)的委托,对业主2023年通信运营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53A00823001198】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备注 |
业主2023年通信运营服务项目 |
采购省内长途电路、本地电路、物联网数据卡数据专线、互联网专线等通信运营服务 |
注: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人需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2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原则上选择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单位中标,按照第一名50%,第二名40%,第三名10%分配份额。后期将根据服务能力和效果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可能受线路开通、割接时间影响,最终执行份额将根据线路业务实际开通、割接调整完成后份额为准,原则上因中标后供应商份额分配所进行的业务开通、调整、割接时间不能超过三月。
2.3服务
2.4项目采购预算:3184万元/2年;
2.5合同履行期限:签署单价合同据实结算,合同有效期为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若为 投标,可提供总公司许可证复印件和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具备国家批准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资质。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2021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招标人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被招标人评定为E级,或纳入招标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灰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近5年(2020年7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投标人近5年(2020年7月1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查询截图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评标前进行查询)。
(6)投标人近5年(2020年7月1日年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应答行为。
(如无上述1-8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3.5存在以下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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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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