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三夹沙东港池口门开挖及连接段航道疏浚工程2023SJS-HDS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三夹沙东港池口门开挖及连接段航道疏浚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经通州湾示范区港口管理局以通州湾港监交建许字[2023]00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为通州湾示范区三夹沙东港池口门开挖及连接段航道疏浚工程,本工程主要考虑特种运输船舶(5万吨级驳船、设计控制吃水9.0m)、4万吨级及以下杂货船(设计控制吃水9.0m)和江海直达货船,主要建设内容为口门478m原围堤拆除、口门段永久护岸200m、临时护岸130m、口门及连接水域疏浚(约405万m3,超挖量及回淤量另计)以及导助航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投资额约20000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为2023SJS-HDSJ标段:
2023SJS-HDSJ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为本次施工招标共设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口门478m原围堤拆除、口门段永久护岸200m、临时护岸130m、口门及连接水域疏浚(约405万m3,超挖量及回淤量另计)以及导助航相关配套设施以及为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
2.3总工期:13个月,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计算。
重要节点工期: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口门及连接段全断面开挖至-6米(85高程),满足附近相关企业船舶通航要求;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除助航设施外的其他工程内容;航标(采购的设备必须满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等助航设施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
2.4缺陷责任期:工程交工之日起算24个月(其中疏浚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
2.5质量要求:执行《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TS257-2008),交工质量鉴定合格;按《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竣工质量评定优良。
2.6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能力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建设单位委托(不含施工单位分包)的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亿元的沿海水运工程(且该工程包含疏浚工程量不低于200万立方米)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 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担任过建设单位委托(不含施工单位分包)的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亿元的沿海水运工程(且该工程包含疏浚工程量不低于200万立方米)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013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总工担任过建设单位委托(不含施工单位分包)的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亿元的沿海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C、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2023年1月~2023年6月或2023年2月~2023年7月或2023年3月~2023年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D、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 无在岗项目是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职承诺书。 注: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安全负责人 1人 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港航工程师 1人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运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测量工程师 1人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职安全员 不少于4人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投标人拟投入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要求同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