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2308-611206-04-05-872967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咸新区产发绿能科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占地约317.79亩,其中南厂区163.2亩,北厂区154.59亩。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规模8.5万吨/天。南厂区:污水处理构(建)筑物、污泥处理构(建)筑物、辅助生产建筑物;北厂区:切片废水处理构(建)筑物、高品质再生水处理构(建)筑物、浓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构(建)筑物、辅助生产建筑物;厂外污水及再生水管道约20.6公里。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设计、施工(含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及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总投资总额:253516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额为219551.24 万元;
2.5计划工期:420 日历天;
2.6项目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设计、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②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④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3申请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由设计或施工单位牵头,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除联合体协议外,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联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电力招标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3年08月18日00时00分开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与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前可在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申请确认并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免费下载。
9.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9.2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编标工具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上传至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9.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申请人上传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需要前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10. 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变更网上拟派的工程总承包
10.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拟派
10.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其中只能有一方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10.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过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5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 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6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后续投标阶段,除需在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使用西咸新区 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具体内容以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相关通知信息为准。
11.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
12.
地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