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公共管廊一期工程(第二批次)勘察及初步设计已由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惠东发改招投标核准[2022]24号)核准批复,项目业主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
2.3项目 管廊路由:①化二路—平深公路—化三路;②化三路(同方西侧)—惠一路—污水处理厂;③化三路(惠二路以南)—惠科路—化二路—惠一路,总长约7.4Km。考虑到管廊分期建设,本次按管廊宽4.5米设计,主管廊预留二期发展空地,结构按地上管墩+上部三层管架建设。项目分两批实施:本次招标工程实施范围为:平深公路(化二路至化三路段)、化三路(平深公路至惠一路段)、惠一路(化二路至化三路段)。
2.5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990.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32.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77.51万元、预备费380.52万元。勘察及初步设计(含概算)费估算(暂定)为129.95万元(其中估算勘察费58.37万元,估算初步设计费71.58万元)。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公共管廊一期工程(第二批次)勘察及初步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7勘察设计工期要求: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以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且完成概算评审;总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8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2.9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3.2.1设计资质和3.2.2、3.2.3勘察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派驻的勘察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
3.5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须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相应的资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相应承担单位的资质情况确定。
3.6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