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项目混凝土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2-225-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SK项目混凝土原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石核路9号。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SK项目混凝土原材料采购项目。
2.4 交货地点: 由投标人负责运输至招标人搅拌站现场后输
2.5 交 货 期:
2.5.1本工程水泥供货开始时间暂定为2023年10月30日,供货结束时间为2028年10月30日,供货周期60个月。
2.5.2招标人在工程开工前,需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配试验,所需水泥由中标方负责提供,如水泥单次供应数量、包装、运输方式与工程开工后存在差异,水泥价格按照投标单价执行。
具体供货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工程一期两台华龙一号机组所需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许可证影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3项及以上单个合同达5万吨的国内大型工程水泥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满足招标业绩要求的关键页。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