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卷烟厂原料物流系统虚拟化迁移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红塔烟草(集团) 昭通卷烟厂原料物流系统虚拟化迁移项目(招标编号:GXTC-C-23290482)经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申请。
2.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实施范围:昭通卷烟厂原料自动化物流系统计算机终端硬件、虚拟服务器操作系统、虚拟客户端操作系统、网络交换机、光纤终端盒、光纤线缆及跳线的采购,物流系统WMS服务、WCS服务、数据库服务、操作站的虚拟化部署,系统数据迁移、WMS服务、WCS服务匹配性调整及系统测试调优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要求》。
2.2项目
2.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前30日历天完成项目实施,后10日历天完成试运行。
2.4质量标准及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及验收标准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3.2.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3.2.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④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
①现场获取:由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邮购获取:请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现场获取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 邮箱(邮箱地址电话联系 获取),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报名XX项目,收件地址、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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