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炼化月度及检维修实验仪器配件(计划二)框架协议招标(WZ20230908-3833-11193-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实验仪器及配件(计划二)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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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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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谱分析仪器 | 1.00 | 批 | 包1-实验仪器及配件(计划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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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验室辅助设备 | 1.00 | 批 | 包1-实验仪器及配件(计划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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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验室仪器及装置配件 | 1.00 | 批 | 包1-实验仪器及配件(计划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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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开标之日,每一年度至少提供1份实验仪器配件类物资合同。 3.1.8 投标人原则上不允许出现选择性报价,如报价有缺项时,按经评审的其他投标商有效最高报价替代,缺项报价超过3项及以上否决; 3.1.9 投标商报价需满足招标物资的规格、型号、功能参数、同档次品牌等要求,规格型号、功能参数发生变化以及改型换代、国产品牌代替进口时,需在投标截止的3个工作日之前通过发出澄清,经业主确认后可进行替代,并将替代型号在技术偏差表及报价表备注中列明。 3.1.10 投标文件中必须带有技术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偏离的否决。投标方未列出偏差表即视为接受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1.11 投标文件中必须带有商务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商务条款与本次招标的商务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偏离的否决。投标方未列出偏差表即视为接受并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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