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22)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年度淮安市淮安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达标区建设工程设计服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包含:达标区“320803-07-03”位于河下街道和淮城街道,面积 1.53 平方公里,北至翔宇大道,西至北门大街,南至长安路和海棠大道,东至梁红玉路和楚州大道;达标区“320803-08-03”位于淮安区河下街道,面积 2.48平方公里,北至承恩大道,西至海天路,南至翔宇大道,东至经四路和怀恩路。境内所涉及的居民小区以及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小散乱”商户等,以及根据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需要建设的其他工程。
2.3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万元。
2.4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线的测绘、清淤、疏通、排查、检测、设计(按业主要求批量出成果),完成建设方案及实施计划的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项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及内容:对本次达标区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等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相关的任务开展测绘、清淤、疏通、排查、检测、设计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摸底排查、建设方案及实施计划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项评估报告及后续实施阶段设计服务以及与设计配套的检测、测绘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 (1)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3.4授权委托人及 3.5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3.7对本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 3.8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两年) 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9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10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招标公告3.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指明各自承担本次项目对应的内容。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评审标准”。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