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扎赉诺尔煤业 灵泉煤矿172304上回采工作面及回风总排上部采空区物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2-27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公司扎赉诺尔煤业 灵泉煤矿172304上回采工作面及回风总排上部采空区物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2.2 规 模: 2022年灵泉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专项治理工作中,专家提出灵泉煤矿矿井多处老空积水调查不清楚,包括五采采空区、十采采空区及172304上工作面上部Ⅱ2煤层集中运输巷。虽然老区、老巷已封闭,但未查明内部老空积水情况,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及《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认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此按照专家建议,在270大巷和回风总排巷里部往采空区里面100m进行物探,查明三斜老采空区、五采采空区、十采采空区距现使用巷道100m范围内老空积水情况,通过治理及留设煤柱,达到不受老空水威胁的目的。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扎赉诺尔煤业 灵泉煤矿172304上回采工作面及回风总排上部采空区物探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50日内出具经过评审的《灵泉煤矿老空水物探设计》、《灵泉煤矿老空水物探成果报告》、《灵泉煤矿老空水综合评价报告》;172304上工作面贯通后,要求在30日内出具经过评审《172304上工作面物探设计》、《172304上工作面物探成果报告》、《172304上工作面探放水设计》、《172304上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评价报告和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段完成相关工作。
2.6 招标范围:要求采用两种物探方法,对Ⅱ3煤层172304上工作面上部Ⅱ2煤层集中运输巷积水情况和工作面顶板水文地质情况施工勘察,根据水文地质勘察情况,对物探探查结果进行解译,划分富水异常区,评估其对煤层开采的危险性。物探前出具《灵泉煤矿172304上工作面物探设计》,物探工程后出具《灵泉煤矿172304上工作面物探成果报告》。
针对物探探查结果,提出富水异常区钻探验证方案,根据异常区范围,对上覆含水体进行探放水设计,收集灵泉煤矿及周边区域水文、地层、采矿相关资料,分析灵泉煤矿Ⅱ3煤层水文地质条件,研究含、隔水层赋存条件和水文地质参数,结合煤层埋藏特征,评估Ⅱ3煤层开采后覆岩破坏情况,分析Ⅱ3煤层开采主要充水水源和充水通道,评估上覆含水层水和采空区积水对煤层开采的危险性程度,通过对Ⅱ3煤层水文地质条件的综合认识,提出《172304上工作面探放水设计》、《172304上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评价报告和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
通过两种物探手段对三斜老采空区、五采采空区、十采采空区距现使用巷道100m范围内老空积水情况,物探前出具《灵泉煤矿老空水物探设计》,物探工程后出具《灵泉煤矿老空水物探成果报告》,针对物探探查结果,对物探探查结果进行解译,提出富水异常区钻探验证方案,评估采空区积水对煤层开采的危险性程度,出具《灵泉煤矿老空水综合评价报告》。
本项目必须在合同期限内通过扎煤专家评审,最终形成胶装纸质版《灵泉煤矿老空水物探设计》、《灵泉煤矿老空水物探成果报告》、《172304上工作面物探设计》、《172304上工作面物探成果报告》、《172304上工作面探放水设计》、《172304上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评价报告和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灵泉煤矿老空水综合评价报告》各5套,刻录光盘电子版1套。
以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书。
规模:在270大巷和回风总排巷里部往采空区里面100m进行物探,查明三斜老采空区、五采采空区、十采采空区距现使用巷道100m范围内老空积水情况,通过治理及留设煤柱,达到不受老空水威胁的目的。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内出具经过评审的《灵泉煤矿老空水物探设计》、《灵泉煤矿老空水物探成果报告》、《灵泉煤矿老空水综合评价报告》;172304上工作面贯通后,要求在30日内出具经过评审《172304上工作面物探设计》、《172304上工作面物探成果报告》、《172304上工作面探放水设计》、《172304上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评价报告和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段完成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资质等级范围包含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和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证书。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新证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旧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今同时包含煤矿物探探查项目、水害评价报告编制两项工作的业绩至少1份或煤矿物探探查项目业绩和水害评价报告编制业绩至少各1份(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围的实质内容、签字盖章页,文件清晰可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