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三口镇段)2023GNNL-SKZ-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三口镇段)已由连云港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连农路办〔2023〕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灌南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关于灌南县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灌农路〔2023〕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灌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灌南县三口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灌南县三口镇境内,为大新线提档升级,道路起点与S345平交,沿老路向南前行,终点与地方道路平交,长2.024km。改造方案如下:
道路拓宽按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面宽度6.0m,路基宽度7.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老路提档升级后路基横断面布置为0.75m(土路肩)+6.0m(路面)+0.75m(土路肩)。拓宽路段及老路更换板块段路面结构为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14cmC20水泥混凝土基层;老路利用板块修补病害段路面结构为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即2023GNNL-SKZ-SG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大新线概况范围内约2.024km的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本项目建安费:约人民币454.513563万元。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条件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③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注:
①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缴费明细扫描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以往业绩中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④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⑤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发包人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中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