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2022年度南陉乡康庄村、微水镇段庄村和马村及2023年度孙庄乡等五个乡镇曹麻村等九个村土地(占补平衡)项目已由井陉县和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井政函[2023]12、13、14、18、19、21、22号和石自然资规核立字[2023]62、63、64、69、98、99、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包含井陉县2023年度威州镇南沟村土地(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3年度南峪镇南峪村等两个村土地(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3年度测鱼镇朱会村土地(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3年度秀林镇东柏山村等三个村士地(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2年度南陉乡康庄村土地(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3年度孙庄乡曹麻村等两个村土地(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2年度微水镇段庄村和马村土地(占补平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1.3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4其他要求: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