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侵蚀沟治理工程(2023年度)
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北安市水务局《关于北安市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侵蚀沟治理工程(2023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北水政发〔2023〕4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债券。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治理侵蚀沟82条(其中大型沟2条,中型沟25条,小型沟55条)总长22.33km,项目区总面积8.19km2,治理侵蚀沟面积26.24hm2。
2.2建设
3.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招标控制价:20638702.66元。
4.计划工期初步安排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总工期285日历天(以实际情况为准)。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5.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