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JXFBZB-2023-0804)
新疆鑫方宝工程管理咨询 受 业主 委托,就 业主2023年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XJXFBZB-2023-0804
3、项目概述:对塔城市处理中心、额敏县处理中心,沙湾市处理中心,全年约408万件(其中塔城市处理中心228万件,额敏县处理中心108万件,沙湾市处理中心72万件)进行内部处理业务外包
4、招标内容:对塔城市处理中心、额敏县处理中心,沙湾市处理中心,全年约408万件(其中塔城市处理中心228万件,额敏县处理中心108万件,沙湾市处理中心72万件)进行内部处理业务外包。
本次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最高限价为:
塔城处理中心0.2889元/件;
额敏县处理中心0.3678元/件;
沙湾市处理中心0.4046元/件;
5、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网站(
(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
(五)、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其他说明: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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