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审字[2022]155号、平行审审字[2023]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招标人为平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36700平方米(合55.05亩),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总建筑面积3076.92平方米,其中建设污水处理设备间、泵房等生产辅助用房1496.92平方米,综合楼、食堂以及门卫等生活及管理用房1580平方米,建设综合池一座,占地面积为3571.07㎡。厂区道路硬化11010平方米,绿化12845平方米,并进行配套污水处理设备设施购置安装。设计处理能力为1.5万t/d,远期2万t/d。 计划工期:521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0天日历、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491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估算价:8327.8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2须为: 3.1.2.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2.5投标单位及联合体成员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 /)。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提供)。 3.1.2.7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小于或等于3家)。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8 00:00:00至2023-09-02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平台(已在省 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或“平乡县 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平台(已在省 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789-8055/8058)获取的招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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