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0201G23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施工总承包已 由富发改和工信科技审发[20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公司为黑龙江省中航铭宸国际项目管理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政府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设计日期:2023年09月30日-2023年10月10日,10日历天;
施工日期:2023年10月11日-2024年6月30日,263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责任。
2.5 项目概况:路面改造40604平方米,人行道4763平方米,雨水管线4894延长米,照明、消防、停车位以及必要的环境等。。
2.6 最高投标限价2363.64万元,其中:施工费用2337.97万元,设计费用25.67万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 应
满足下列要求:
3.2.1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 3.1 条件。
3.2.2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详细的联合体协议书。
3.2.3 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
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2.4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3.1 须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3.3.2 须担任过与发包工程类似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3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 人。 3.3.4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