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业主的委托,就业主综合业务楼电梯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概况
1.1 项目
1.2 项目编号:03-06-04A-2023-D-E17782
1.3 采购内容:郑州市 邮政综合业务楼电梯设备(客梯5台,品牌推荐:蒂森克虏伯、三菱、日立、奥的斯、通力或同等级别的品牌)的采购、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老梯的拆除搬运、电梯井改造、报验、质保期内外服务、人员培训等正式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工期要求(含设备交货期):90日历天(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
1.7 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商务高标型电梯(不得为住宅电梯),其制造商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8 质量保证期:二十四个月,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验收以通过招标人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颁发准用证为准)
1.9 交货
1.10 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单位;
2.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3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所投品牌电梯的商务写字楼25层及以上的合同壹份(所提合同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正文、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
2.4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改造、修理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级别达到A级)。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经销商;
2.5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且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级别达到A级),并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改造、修理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级别达到A级);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注:新领/换证的企业,可提供符合要求的新证书,但许可项目及许可参数等须满足本次要求的内容或级别。);
2.6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须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至少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社保证明;
2.7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2.8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9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或“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2.10 被业主
代理机构:
电子